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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这个公司员工,后来公司做内部调整我承包了公司其中的一个店,这应该属于内包吧!有承包合同,但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和上保险,每个月工资还是由公司支付!我想问的是,在扣税上面,我是否应该按正常员工的工资那样去扣税?但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还是由公司支付!是否应该按正常员工的工资那样去扣税?

合同纠纷 2019-05-09 2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2017员工的工资扣税标准  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二、2017员工工资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三、2017员工工资纳税税率表  2017员工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 1、 任意对劳动者任意扣工资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法律依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3. 劳动法中是没有企业对员工罚款的相关规定的。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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