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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办不下来,责任由谁来承担?

房屋买卖 2023-11-09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买房办不下来,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信用存在问题,则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卖方未及时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导致贷款无法办理,则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
    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 贷款买房办不下来,如果是因为买方个人信用存在问题,则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卖方未及时提供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导致贷款无法办理,则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个人住房 贷款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 房贷办不下来,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的话,违约责任由购房者承担,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是银行的原因导致贷不下来,那么购房者就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全额退还首付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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