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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学校和同学一起把别的同学打伤了,应该怎样赔偿!学校有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19-03-26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精神病也分间歇性精神病和非间歇性的,就是有的精神病人一直犯病,有的精神病人有的时候犯病,不犯病时和好人没啥两样。对于间歇性精神病,在神智清醒时犯罪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非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于精神病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所以,你亲戚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被伤害时开始起算。
  • 参考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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