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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2年多,孩子快1岁半。女方基本不管孩子,每天下班都是抱着手机玩。很少陪孩子玩。有时一起出去玩她也总是低头玩手机。所以孩子跟她也没什么感情。孩子一直是我陪玩、哄睡。有时孩子都不要她抱,一抱就哭。她出来偶尔给孩子买点衣服其他基本不管。孩子的一切差不多都是我在做。现在离婚我能得到孩子吗?女方基本不管孩子,所以孩子跟她也没什么感情。现在离婚我能得到孩子吗?

离婚 2019-03-27 23: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同意,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无争议,可以双方协议后,经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手续。
    如果一方不同意不配合,失踪,有争议不能达成,就需要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
  • 孩子的父母离婚,不能作为送养孩子的依据。同时,即使双方离婚,也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夫妻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
    ,法院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都不要孩子的情况下,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法律一般规定离婚后子女随母亲生活;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管双方是否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法院都要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包括住房条件)、品格、学历、职业、小孩生活的环境等因素,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将孩子判给谁抚养。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如果拒不抚养的情节严重,还会构成遗弃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 (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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