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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进公司时的待遇是五险一金加3000元底薪,但现在公司突然要给我降低到五险加2500底薪,没有一金了还降低了500元,这种情况如果我不同意的话,公司要我辞职,我有没有补偿或者对我赔偿?我进公司时的待遇是五险一金加3000元底薪,这种情况如果我不同意的话,有没有补偿或者对我赔偿?

合同纠纷 2019-06-12 1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而非全日制用工,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请离职,劳动合同有依法约定培训费等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与单位协商给予合理的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对行业竞争要求保密的单位,如果有补偿,当事人离职后还要遵守相关的要求,如果违约,还要赔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劳动者可以根据用人单位未上保险为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首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辞职后,五险一金常见的处理办法包括:办理转移与接续缴费这两种,其中,五险一金和户口城市没有太大的关系,只需要你和单位存在劳务关系,单位就可以帮你购买社会保险,但如果是不同城市之间或者是跨省的转移,需要将社保关系转入到我市的社保体系内。
    社保局专家表示,只需要确认原社保缴纳地的社保已经结算,凭原单位的离职单拿社保转移单。
    在新的社保缴纳地确认缴纳社保,并开设新的社保账号。凭新的社保缴纳凭证,个人身份证,原社保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转移单到当前的社保所在地进行社保账户的异地接续。对于养老保险来说,中间中断也没有关系,最后按照累计年限进行计算,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
    另外,根据最新社保政策,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目前,社保的全国转移已经开展。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离职(特别是异地就业)的时候,是可以一次性结清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部分都可以拿到。
    其次,在没有劳动关系存在期间,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保证自己的社保不连续中断,医疗保险待遇不被停止,那如果是发生换工作而医保已经中断的情况,恢复缴费后,连续中断3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累计中断缴费6个月的,在连续缴费满1年后方可重新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工作人员介绍,以成都为例,离职后,可以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养老保险,也可以暂时中断,到了新单位后办理接续参保手续;在异地实现再就业的,如果你要将成都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其它地方,你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及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函到成都市原参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温馨提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积缴纳15年以上,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养老金待遇。但15年只是最低缴费年限,交得年限长一些,领取的养老金也会有所增加。
    同样,一般来说,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怀孕生孩子期间停止缴费,也无法享受生育险待遇。
    还有,失业保险金必须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而且是非自己主动辞职才能获得办理。
    职工频繁跳槽,而实际工作时间、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却不长,达不到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换工作一般需要过渡时间,而不少用人单位要等试用期满才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因此频繁跳槽,会影响失业保险缴费的积累。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来说,员工在离职后,原单位人事专员会主动为已离职员工办理停缴等相关手续,离职员工本人不需要再去办理;当当事人在新单位入职以后,新用人单位会先为新员工缴纳公积金,待新员工有了自己的新公积金账户后,就可以将原账户的公积金转至新的公积金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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