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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题:我今年21了,我爸和我妈可能是没有结婚和离婚,我妈是在我六岁走的,至今十五年了,十五年来下落不明也没给过我抚养和教育费,请问我还可以行使追缴的抚养费的权力么?第二问题:我妈找了一个男的,也不知道结没结婚,如果我妈死了我可以享受他们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利么?这个房子的户主是我妈,因为,是我妈拿了一大半的钱买下的?请专业律师回答还可以行使追缴的抚养费的权力么?如果我妈死了我可以享受他们这个房子的继承权利么?是我妈拿了一大半的钱买下的?

继承 2019-04-02 17: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遗嘱继承,这种情况下得看遗嘱内容确定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遗嘱的,一般情况下,孙子没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这里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一情况下,孙子有继承权
  •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有权利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通常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则可以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来最终判决财产如何分配,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需要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首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一人一半;其次,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女方;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孩子,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状况、居住环境等综合考虑,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有利谁取得孩子抚养的可能性较大;10周岁以上的主要听取孩子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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