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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能力鉴定还未完成,我是否需要辞职,这会对之后的补偿产生影响吗?

工伤索赔 2023-11-12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现在辞职是有影响的,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才好算赔偿。保留和不保留劳动关系赔偿金额是不一样的。以伤残鉴定的等级为准,由伤残等级就有赔偿,没有的话就只享受医疗费报销和停工留薪待遇。
    最好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好赔偿后离职,因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时候很多都需要公司签字盖章。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经过工伤鉴定后随时都可以辞职。
    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与辞职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建议工伤职工最好是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辞职,有利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
    而且在职时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时才能得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经过工伤鉴定后随时都可以辞职。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与辞职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建议工伤职工最好是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辞职,有利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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