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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法院谅解书还有用吗

起诉离婚 2023-11-12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刑事拘留之后谅解书有用,取得被害人谅解是量刑的参考。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不严重的可不作刑事案件处理,取得谅解后,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是侦查的强制手段,是否取保是根据涉嫌犯罪性质、人身危害、社会危害、是否妨害侦查等方面的条件。而公诉又不受强制措施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法律分析

    如果判决还没生效,是有用的,可以上诉,二审法院可以重新判决。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所以在开庭之后的质证阶段出示谅解书仍然是有用的,是法官量刑的重要依据。
    对于已经判决的刑事案件,只要不是终审判决,受害人的谅解书都是有作用。如果是终审判决后,再出具谅解书,是无法改变审判结果的。刑事案件一审过后拿到谅解书有用,刑事谅解书是减轻处罚的依据。
    如果是终身裁定,拿到谅解书确实作用不大了,但二审如果还没有开审,现在拿到对方的谅解书就正是时候,可以在二审时作为法官量刑的依据,就会有判缓刑的作用,如果没有谅解书,大多都会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违法行为人认错悔改、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以及被侵害人谅解情况等情节,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对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履行处罚前告知程序,由办案人民警察在案卷材料中注明告知情况,并由被告知人签名确认。
  • 被刑事拘留之后谅解书有用,取得被害人谅解是量刑的参考。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不严重的可不作刑事案件处理,取得谅解后,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侦查的强制手段,是否取保是根据涉嫌犯罪性质、人身危害、社会危害、是否妨害侦查等方面的条件。
    而公诉又不受强制措施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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