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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档案丢失了,请问如何处理?

其他 2023-11-12 1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确定档案遗失之后一定要尽快补办:
    1、首先需要单位或者开具一份档案遗失证明;
    2、带着档案遗失证明去档案管理处去说明档案遗失情况,并填写一份档案补办申请单;
    3、按照自己档案内的材料去进行补办,如果不清楚自己的档案内有哪些材料的话可以咨询;
    4、当将材料整理好了以后就可以把材料交给档案管理处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以后密封盖章;
    5、一定要将补办好的材料交给档案处的管理人员。
    档案保密范围是什么:
    1、历史档案资料和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2、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3、档案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4、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 一旦档案丢失,需要由原工作单位或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有关个人档案丢失情况说明,或补办档案记录,并交人社局审核。也可以直接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超过5年没有理会的,只需要补齐代管费、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
    自己携带档案要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在事业机构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档案一般是由人事局来管理的,而副科级以上的干部,是由组织部门进行管理的,企业档案由相应的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或者是由当地的人才中心在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 个人档案丢失的话是可以补办的,在补办档案之前要确定自己的档案是不是丢了,可以先自己去学校或者是生源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查找,如果之前有进入过国企或者是拥有人事管理权的事业单位的话,也可以去单位进行寻找。如果都没有找到的话再对档案进行补办。
    如果档案不小心丢了的话,职工本人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并且要补办档案中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这些材料都是需要盖章的,等到所有的材料补齐,经人才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即可盖章封存,这样的话档案就补办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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