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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联系不到甲方,算不算违约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1-12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合同没到期就辞职是否算违约,主要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如果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辞职的,不算违约;如果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也不算违约。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没有到期,但甲方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其履行。如果甲方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则对方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应当按照合同的性质、对方的意愿来确定。如果甲方不解除合同,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未到期,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另一方可以向该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管辖法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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