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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离婚案件10月21号开庭的什么时候可以下判决书

离婚 2019-04-20 09: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分割: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有扶养的义务与要求另一方给予扶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扶养费是夫妻对另一方负有扶养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的扶养费。
    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
    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是说只有双方是夫妻关系时才可以要求对方扶养。扶养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未结婚或离婚状态是不能要求扶养费的。
    2、 一方需要帮助。夫妻扶养并不是说只要一方要求,另一方就必须给予扶养费。扶养费是一方处于需要帮助的状态时,由另一方给予帮助。因此,对于双方生活水平相当的情况,即使申请法院判决对方给予扶养费,也是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 离婚时夫妻可以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划分,依照相关的原则,考虑夫妻双方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成长等方面,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此可以请求法院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范围进行认定,并就相关的分割请求进行确认。
  • 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多久能够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离婚案件,调解为必经程序,如果调解不成,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应当判决;
    2.如果案件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果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3.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六个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
    4.判决书的下达:如果是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十日内下达,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时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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