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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过户,需要双方本人到场吗

房屋产权 2023-11-14 1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过户一般是不需要双方本人到场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代替自己进行过户手续。《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法律分析
    】:房子过户需要双方本人去。主要需要以下手续: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过户不需要双方本人到场。因为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过户可以委托办理,方式是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委托给中介公司或自己信任的亲朋好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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