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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上胃痛暂时,请病假,但主管没有批准,说不是旷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8 06: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请病假,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享有法定的病假权利。该权利的行使不需经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病假未经批准的旷工处理的规章制度无效。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规定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不上班算旷工,没有工资。 旷工,指非不可抗力,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旷工达到一定天数,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职工旷工并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相反,因为职工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一些单位,有规定旷工处罚工资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生病请假公司不批不上班算旷工这样做一般是不合法的。若劳动者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符合请病假的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并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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