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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裁判文书网看到您的精彩答辩,其中“采光权应该是其所有的房屋被新建筑物遮挡导致采光受阻或者不能采光,只有原有采光权利正在或者即将收到侵害时候方可构成侵权,如果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候已经明知存在其他建筑物遮挡房屋采光时候,购房人不得以其房屋被其他建筑物遮挡为由提起侵权采光之诉”这个描述的法律依据能提供下吗?或者司法解释。

房屋产权 2023-11-23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采光权纠纷案件的原告,应当是其所有或承租居住的房屋被新建筑物遮挡,导致采光受阻或不能采光。此外,只有原有采光权利正在或即将受到侵害的,方可成为原告。如果权利人在购买房屋时,已经明知存在其他建筑物遮挡房屋采光的,购房人不得以其房屋被其他建筑物遮挡为由提起侵害采光权诉讼。
    相邻的建筑物之间,特别是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利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对于私自搭建临时建筑,导致他人采光减少的,应当认定是侵权。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
    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采光权是住宅是拥有通风、采光和日常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房屋被新建设的建筑物遮挡丧失了这份权利,采光受阻或不能财产是能要求对方停止侵害甚至是赔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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