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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的。我们回迁房存在的问题我想像您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如果通过法律程序可以解决吗?1)从我们抓阄分房到今天,所有业主都没有见到开发商明大房地产的五证、两书、三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两书即住宅质量维修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三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工验收表……2)小区规划不合理,公共通道这种情况如果通过法律程序可以解决吗?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建筑工程 2019-05-11 09: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5.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6.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  
    7.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施工合同(复印第一部分)  
    9.房地产开发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按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的证明材料  
    10.商品房预售方案  
    11.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12.属于绿化隔离地区内的项目提供市绿化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确认商品房范围的证明文件
  • 开发商违规出售商品房的行为有哪些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7、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 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 (一)商品房预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32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建设安装工程的总投资已经完成25%

    以上,或者商品房的建筑基础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6.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7.已经与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银行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


    8.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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