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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去苏州昆山一家和善园包子铺打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生病了,病了有4天了,带她去的老板不闻不问,现在联系上和善园一个经理,他让我妈回家的话去店里取五百块钱,我妈报警请警察协助把她处理一下,因为她生病了,也不懂得怎么走,身体不适就在员工宿舍等警察来帮助自己,但是警察去店里没有找到她,就负起不管了,目前还拖欠50天左右的工资,我现在从南京出发去苏州,我应该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目前还拖欠50天左右的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29 1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一般有四种途径处理:
    1、可以依法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1、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也就不存在拖欠工资不得超过多长时间的问题。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你需要把握好这个时效。
    3、建议你跟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交社保 。前提是你要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时间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这个最重要)、工作证、考勤记录、证人证明等。
  • 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工作证就足够了),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主要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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