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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不动产权,有什么法律效力?

房屋产权 2023-11-24 1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产权的法律涵义是: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涵义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不动产权是指对于不动产的一种权利。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可移动或移动就会有损失的经济价值的财产,比如涂漆、建筑物等。我国现在统一实行房屋登记为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相对于房产证来说登记的内容更为详细,对于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房屋价格也列明在内。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般规则,主要是为了就近调查,便于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 不动产权是指对于不动产的一种权利。所谓不动产是指形体上不可移动或移动就会有损失的经济价值的财产,比如涂漆、建筑物等。我国现在统一实行房屋登记为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相对于房产证来说登记的内容更为详细,对于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房屋价格也列明在内。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诉讼管辖制度中的一般规则,主要是为了就近调查,便于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接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途、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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