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的构成要素是:
1、双方协议离婚的,构成要素为双方已依法登记结婚、已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亲自提出离婚申请、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2、双方起诉离婚的,构成要素为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主动提出离婚主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