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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调整了工资制度,从n+1变成了n+2,想知道前一年的平均工资,其中有4个月是休产假,这个平均工资是否可以按照产假工资来计算?

讨薪 2023-11-26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法律分析:产假工资基数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不能确定,可以以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生育津贴的基数是去年企业缴费基数的平均,如果低于产假工资,由企业按产假工资标准补差,如果高于产假工资,高出部分归员工所有。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可兼得,但是从高获取。生育津贴是有支付范围的,各地执行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的社保部门。生育津贴不支付的产假,由企业支付产假工资。例如广东,98天(顺产)的产假有生育津贴,80天的奖励假则没有,奖励假由企业支付产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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