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母要收养一个孩子,但如果签订的收养协议没有到民政局登记是否有效?要如何解除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保障收养父母的最大利益,以便收养父母与收养子女之间有必须履行的义务权利但如果签订的收养协议没有到民政局登记是否有效?要如何解除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离婚 2019-06-08 12: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应到县级以上部门进行登记,并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3、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5、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