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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未及时做减员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8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单位方面的原因,本人离职后对方还不给减员,那么这就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举报之后,前公司还是没给减员,那么就直接去仲裁,由个人持法院判决书或劳动部门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应有劳动关系解除条款),自行到社保柜台办理。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法律分析:如果是单位方面的原因,本人离职后对方还不给减员,那么这就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举报之后,前公司还是没给减员,那么就直接去仲裁,由个人持法院判决书或劳动部门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裁定书上应有劳动关系解除条款),自行到社保柜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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