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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对方先动手打人,把我妈胳膊打断七根筋和一处神经,但是我妈也打了对方,对方受伤不重,却赖在医院装病讹诈我们,我们要怎么办?如果对方鉴定伤情,需要我们赔偿吗?我妈算是正当防卫吗?请问对方先动手打人,我们要怎么办?如果对方鉴定伤情,需要我们赔偿吗?我妈算是正当防卫吗?

刑事辩护 2019-03-28 0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后做伤残鉴定费用根据事故责任方来确定由谁支付。具体一句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如果没有以上四个条件为前提,就不是正当防卫行为,行为人也不能以此作为抗辩事 由,行为人应当以自己名义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以正当防卫作为免责抗辩事由,免除该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什么是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所谓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法益的合理需要为标准。   一方面要分析不法侵害行为的危险程度、主观的心理状态、以及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与形势等;另一方面应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法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权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者死亡。
  • 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为正当方位而给不法侵害者造成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防卫过当,需要在过当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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