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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1999年以夫妻名义同居,双方家里都见面了,2000年生子,2002年买房,买房后补办登记结婚证,请问房子算不算婚后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怎么理解?男女1999年以夫妻名义同居,买房后补办登记结婚证,算不算婚后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怎么理解?

房产纠纷 2019-03-30 1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特别约定的除外。如你所述房和车都是婚后所得,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诉讼离婚,法院会判决孩子随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时的过错方少分不或分财产。但须有证据证明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条件。

  • 1、协议离婚是双方就小孩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分割、年老父母的赡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好《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开具结婚证所在地)婚登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自愿离婚。
    2、法院会受理的。法院受理案子后,在庭审之前还要进行庭外调解,调解无效则依法判决。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3、孩子的抚养问题。判决孩子归谁抚养,要看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9个月的孩子,很大可能性判给女方。法律规定:哺乳期内孩子有女方抚养。
    4、婚前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是哪方的归哪方所有,包括有明确赠与依据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财产,两个人具有同等的财产所有权和处理权。不过,分割财产,在法律上有两条规定值得注意:一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婚姻破裂不存在过错的一方可以占大份额。二是照顾女方的原则。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
    (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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