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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87年了现在要我要抚养费,我能不能要孩子他给我抚养费,孩子12了

离婚 2019-04-12 03: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一般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有以下情形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4,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孩子如果判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的,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抚养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 误区一:抚养费是收入的30%  纠正:还须参照三个因素确定根  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但这不是唯一的标准。抚养费还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如果一个人月收入的20%至30%达到千元以上,即使在北京,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也明显偏高,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所以,法院不会支持过高的抚养费。  误区二: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  纠正:还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很多当事人认为,抚养费就是孩子的生活费,而教育费和医疗费可以要求对方另行支付。
    但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在某些情况下,与孩子共同生活方可以向法院请求追加孩子的抚养费,如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孩子上学支出的择校费用,或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等不属于抚养费,可以单独起诉索要,但如果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单独支付。
      误区三:对方收入涨可追加抚养费  纠正:不是追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些离婚当事人发现,没有子女一方的生活有了明显改善,收入增多,生活水平提高,就认为对方应为孩子多付出一些,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为此诉上法院,要求追加抚养费。
    但这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首先,双方在离婚后,应该先确定孩子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再次,关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另外,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想离婚的一方随时可以提出离婚或者单方面起诉离婚。同时,在双方离婚过程中,方式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就该案例而言,如果对方没有离婚过错,那么不涉及到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抚养费和对方出轨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关系的,
    夫妻离婚与孩子抚养权的离婚也没有关系。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如果一方不愿意要孩子,那么就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标准在法律上也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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