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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就是如果已经租了房子,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租了,可是还没有住过,该怎么解决啊

房屋租赁 2023-12-02 15: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的房子有问题的,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换房或者退还租金、押金;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通过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处理该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房屋租赁后未交付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房,同时采取补救措施;出租人确确实实不能交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签订租赁合同后未交付房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房,同时采取补救措施;出租人确确实实不能交房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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