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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承包我店里装修,签有合同,现装修到百分之70,而后合同期限到了,但乙方却跑了,乙方还欠工人工资,材料商材料钱,现在都来我店里要。我们去了公安局和劳动局也没结果。请问我要怎么办?我是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承包我店里装修,而后合同期限到了,但乙方却跑了,请问我要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3-27 19: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只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边签字或许盖章即可收效,不必劳作局盖章也收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则劳动合同的建立需求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边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清晰无误地表达其实在意思。
  • 业主应与有装修资质的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这样业主只与装修公司产生合同关系,装修公司与工人产生劳动关系。业主与没有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书面或达成口头装修合同,包工头雇佣工人从事该装修工作,业主成为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定与包工头连带承担支付工人报酬的义务,工人也可直接向业主要求发放劳动报酬。
    如果业主已经依据合同向包工头支付了工人工资,但包工头拒不向工人支付的,工人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相关法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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