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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小区物业服务不达标,却按照好标准收费。如果不缴纳物业费,将会被起诉。这时是不是可以提交物业不达标的证据?那具体需要准备些什么作为证据呢?比如应该拍些什么呢?对了,小区目前是业主委员会自制。小区物业服务不达标,将会被起诉。是不是可以提交物业不达标的证据?那具体需要准备些什么作为证据呢?

房产纠纷 2019-03-27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物业费价格主要由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两类组成;但这两种定价均需要在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比如物价局)备案;
      市场调节价,则是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根据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来协商物业服务费价格;这种物业服务费的价格只要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协商同意,价格不受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限制。
      第二种是政府指导价,则是根据当地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按照政府指导价规定的物业费价格通常是某些地区或者是前期物业管理。
    这样的物业费是受政府指导价限制的,不能随意升降的。
      第二:具体物业费的价格是测算出来,根据配置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测算人员工资、物料等等,先测算出每年的总费用,再除以12个月;再除以建筑面积得出的就是物业的价格(元/月.平方米)
  • 依据的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8号
    第四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私搭乱建违反的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2]110号】》,属于违法行为并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物业可以依据此条起诉。
  • 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 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 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 若这期间物业一直催缴,通过其他方式行使。
    以该行为最后一次行使完毕时起算。 就是说如果物业在一直积极的行使权利,请求你的给付行为,那么期间行使一次就发生一次诉讼时效中断,2年期限从该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物业收取费用,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怠于履行维护,维修,管理,养护义务,或没完全履行义务。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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