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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北京直管公房时,如果原承租人已经去世,尚未变更承租人,那么动迁协议应该由谁签署?拆迁款应该归谁?是同一户籍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且一直缴纳房租的人,还是其他不在此居住户口也不在的其他继承人?

拆迁补偿 2023-12-05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法律分析:承租人签订公租房动迁协议后去世的,承租人拆迁补偿份额属于承租人遗产,无遗嘱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均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民法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
  • 公房拆迁补偿在承租人同住人间分配方式如下: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非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租赁合同依法变更或者终止;

    4、租赁当事人依法分立、合并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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