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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今年申请经济适用房,目前是住公司宿舍,我房下没有房产,我想问一下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里面的租房证明是不是应该由公司出具?谢谢我今年申请经济适用房,我想问一下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里面的租房证明是不是应该由公司出具?

房产纠纷 2019-03-28 0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一、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需验所有享用此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每人复印件一份,小孩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2、提供单独的夫妻双方年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无房的出具无房证明,有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无业人员或私有企业人员需由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身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一份或离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 申购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三个条件,购房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
    1.2万元以下;  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  (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购房家庭,可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内四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窗口办理申购手续。)  经济适用房购买指南  购买人群:持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  所需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相应证件。  购买程序:
    1、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意向的消费者,持相关证件到大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购房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大连市安居办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购房者持审批单到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购房。  
    2、在经济适用房销售单位(目前只有锦绣和泡崖小区)购房的,购房者持《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审批单》和购房合同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发证中心等办证部门办理产权证书,无审批单的,不予办理产权证书。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0000元;
    (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家庭低于36万元,4人户家庭低于45万元,5人户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
    (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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