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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居证据都有哪些东西

起诉离婚 2023-12-06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一般可以搜集以下可以证明分居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周围朋友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夫妻分居导致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如果是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分居导致离婚需要提供如下证据:
    1、协议离婚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等证据;
    2、诉讼离婚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异地居住证等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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