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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分析:消费者甲以27万价格购买卡迪拉克轿车一辆,但4S店并未告知其无钣金售后服务场地和能力,后甲出交通事故后,双方签订了修理费达3万元的维修合同,在维修合同中也约定,车辆由4S店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甲发现给其进行维修的并非4S店,而是利丰集团钣金喷漆事业部,且维修人员不具备维修卡迪拉克的资质,双方遂发生争议。甲认为经销商隐瞒欺骗了自己,构成欺诈,其要求经销商退车且按照车款主张惩罚性赔偿。而4S店则认为其与利丰原本即一家,经过查询,利丰确实对该经销商百分百控股。因此欺诈根本不构成,且在之前给甲的维修手册上都有利丰字样,因此应认为消费者对此明知并认可。请问,如果你是法官,你认为消费者的主消费者甲以27万价格购买卡迪拉克轿车一辆,在维修合同中也约定,构成欺诈,因此欺诈根本不构成

合同纠纷 2019-05-28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被欺骗要如何维权呢?
    1、与商家协商解决
    消费者在与商家发生争议的时候,要积极与商家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在日常中会遇到,吃饭吃出苍蝇、买衣服买到长短袖等现象,此时消费者可以提出赔偿金或退换货物等合理要求,与商家好好过沟通。
    2、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
    在与商家实在沟通不了的情况,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 消费者知假买假的行为是针对假冒、伪劣或过期的商品,为获得加倍赔偿而购买,不具有不法性,而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行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以个人力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予以社会监督和打击,是法律所鼓励和提倡的。
      因此,知假买假的人也属于消费者,你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而获得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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