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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支付劳动仲裁怎样走程序

讨薪 2023-12-08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资不支付,劳动仲裁的程序:由劳动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受理之后,依法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并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
    1、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准备好申请劳动仲裁材料,仲裁申请书两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两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3、提交材料后,五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给予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在劳动期间发生拖欠劳动报酬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期限是不受限制的。如果是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当事人是不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仲裁时效期间自时效中止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第四十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 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程序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庭审,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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