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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月份提交辞职申请书,领导们都批准了,五月底到期,在到期前请了长假,未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又回去上班,领导们说让我再交接再走,于是我答应了,但是过了两个月后提出办理离职手续,她们说之前的辞职申请书作废,这怎么办我4月份提交辞职申请书,她们说之前的辞职申请书作废,这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3-26 14: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短时间内没有找到工作或暂时不想工作的,这种情况可以选择灵活就业;可在人才市场缴纳社会保险,找社会保险代缴机构缴纳相关社保费用。如果选择自己缴纳,目前个人去社保局缴纳社保只能交两种,即养老和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都是交不了的,而且还必须去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
  • 怎样办理离职手续?
    一、离职程序
    1、员工辞职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二、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社保手续:由员工持《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职工流动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均可办理社保,不受年龄限制。
  •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 离职手续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同企业大致相同,相关的细节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大致内容如下:
    1.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离职申请表》,又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考勤,包括离职当月以及上月以确定未结算的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意:按照《合同法》,员工申请离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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