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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能够去劳动局告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9 1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劳动合同能到劳动局去告。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要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工装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劳动合同不是必要条件。法律依据:没有劳动合同能到劳动局去告。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要有在本单位工作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工装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劳动合同不是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员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公司。在我国的劳动关系的规定中,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以后是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也是法律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保护。但是在劳动的过程中也会有可能遇到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 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具备法定起诉条件的就可以起诉。但必须要先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才能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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