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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的分类包含哪些

股权转让 2023-12-09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结构的分类主要有:
    1、股权相对集中,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2、股权高度分散,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3、股权高度集中,控股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权结构分类有:
    1、股权高度集中,控股股东的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2、股权高度分散,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3、股权相对集中,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权结构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具体如下:
    1、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2、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和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在10%以下;
    3、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和其他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在10%和50%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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