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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找不到被告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 2023-12-10 0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诉讼中找不到被告分为两种情形: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或者依法缺席判决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离婚诉讼找不到被告人法院的处理是:在法定时限内联系被告方,被告方经法院确实联系不上无法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做缺席判决,采用公告送达。被告是下落不明、失踪或死亡的,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离婚诉讼找不到被告的,夫妻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根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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