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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在哪办理,怎么规定

房屋产权 2023-12-10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可以去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房屋所有权证书;
    7、买卖合同(原件);
    8、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1)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
  •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设立登记主义,当事人想要取得房屋权利的,应当办理登记,只有办理了登记后,当事人才能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然后不动产登记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的,那么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应当去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买房过户可直接去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只有在市(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因为只有在市(区)县级行政地才有权利办理房产证,其它机构是没有权利办理房产的。
    一、房屋过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过户:
    1、继承过户;
    2、转让过户;
    3、赠与过户。
    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总之,买房过户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一般可以通过继承、转让以及赠与的方式进行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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