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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判缓刑怎么当地司法局不接收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12-10 1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判缓刑异地司法所不接收情况如下:
    1、如果缓刑,司法局不予受理,也不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司法局无权拒绝缓刑。当然,如果罪犯不在司法局管辖范围内,法院应将其移送其住所地的司法局执行。纠正对象的受理是以机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的载体、履行法定程序为依据,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决定,并履行法定程序,是一项严肃而严格的法律程序。因此,司法局应该接受;
    2、而且,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除采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外,受理信息可以在量刑完毕后上交。对于其他程序,量刑前应当向受审司法局进行调查,经受审司法局同意后方可作出判决。因此,这种情况现在不太可能发生。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 法律分析: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不影响法院判决。 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二十二条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依法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并宣告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事实、执行社区矫正的期限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
  • 法律分析: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自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并在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收到法律文书后,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回执。
    社区矫正对象前来报到时,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未收到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不齐全,应当先记录在案,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在五日内送达或者补齐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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