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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的房屋过户登记了,但尚未到拿证时间,房屋的所有权归谁?

房屋产权 2023-12-10 1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过户期间产权属于原房主。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分析: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以下手续: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订立书面形式的赠与书,其次双方当事人凭借赠与合同等材料缴纳相关税费,再去办理房屋赠与公证,最后双方当事人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办理登记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赠与房屋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法律分析: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办理的手续有: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房产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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