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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农村户口,且生过一个男孩,离婚后跟女方了,我们结婚后又生一个男孩,我是国家职员,请问还能在生吗?

离婚 2019-04-02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能怎么办呢?一般来讲,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 离婚后户口上还是已婚处理方法:
    1、看是否能在您未婚夫户口所在地直接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不能代理,但可让未婚夫咨询一下。
    2、如不行,可以给公安户籍人员说明合适理由,看如何简易办理。
    3、如真的涉及修改户口,在亲属、朋友、未婚夫中选择合适的人帮你代办。哪怕先到场咨询一下,免得舟车之劳。
  • 不动产登记和户口无关,只要你是合法产权人,符合法定的登记要件,你都可以申请登记你的不动产。
    农村的住房也是要领取房屋产权证的,能否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而是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证。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办理不动产需提交以下材料,并保证真实可信: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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