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一名教师,今年由原学校考到别的学校了,办理工资关系转移上面说工资已发到八月份,养老保险处也有我的养老保险,但是八月份工资却没发到我手里,请问是学校私自扣了吗?学校这么做合理吗?养老保险处也有我的养老保险,请问是学校私自扣了吗?学校这么做合理吗?

保险纠纷 2019-03-27 12: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教师的养老保险,按规定需要去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拿上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了!养老保险需要交15年,等你到了退休的年龄再办一个退休手续!
    1.社保卡是等你社保交满15后,领取退休金用的。医保卡是看病、住院、买药用的。
    2.社保、医保的缴费基数是公司给缴的,当然,有规定最低基数的,按缴费比例缴纳,社保是26%,公司交18%,个人8%;医保是10%,公司8%,个人2%。
    3.社保卡看病报销不了的。4,现在社保卡跟医保卡有的地区已经合一了,只办理一张卡,既有社保也有医保。具体你可以问你们那的社保局!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法律规定,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从实际登记参保之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按规定可享受相关待遇。  已超过50周岁的女无业人员、超过50周岁的男无业人员,由于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文件,目前还无法参加养老保险。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异地转移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1、接收地社保开具《接收函》,《接收函》上必须提供转移人身份证号码、转入地社保所在银行名称及转入地社保帐号。
      
    2、本人须持《接收函》、社保手册、终止合同书到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办理时公司会给转移人开具《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及《养老保险帐户明细》。
      
    3、本人须持由公司开具的《养老保险转移清单》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及医保帐户结清手续。

  • 1、参保人员跨省转出,转出地区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转入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经办机构暂时将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留存,待达到转移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手续。留存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应按规定计息。
    3、参保人员跨省转入的,区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确认个人账户基金实际到账后,应及时为转入人员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
    4、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区、县(市)转移,只在信息系统内转移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发生转移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由省在年内统一进行结算。
    5、参保人员在区内转移,按信息修改处理程序变更户籍地和居住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营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