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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经批准并拆除了,现在重建需要办什么手续?谢谢!

拆迁补偿 2023-12-14 04: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危房拆除重建政策如下:
    1、重建房屋必须要在国家危房改造规定的面积范围之内;
    2、危房重建的选址必须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地址债还高发区重建,一般遵循原址重建的原址;
    3、危房改造不得强行占用农村耕地。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分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法律依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当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中央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情况以及省级有关部门申报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情况,统筹考虑各地农村危房户数、农户数、改造成本、改造效果、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第十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优先支持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

  • 旧房子拆了重建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3、审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4、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老房子重建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 法律分析:
    1、首先必须出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2、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应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范围外的则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后,才能动工;
    3、审批手续通过之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4、重建完成,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5、危房改建的还需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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