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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口头辞退我,因赔偿问题,公司反悔,又通知我回去上班,我可以主张不去吗,要求公司赔偿吗

无故辞退 2023-12-14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口头辞退情况下劳动者维权应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口头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应当依约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一、口头辞退怎么申请赔偿
    1、口头辞退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索要赔偿。公司以口头的方式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能不能要赔偿,要依据公司是否非法辞退而定,如果是非法辞退的,就要进行经济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下:
    1、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2、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3、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拒绝支付赔偿金,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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