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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右外踝、后踝骨折切腹内固定术,保底工资2700元 提成的,上班大概5个月,每个月的工资最少大概是4000元左右,医生说一年之后还要拆钢钉钢板费用大概是1万元,还要休息几个月。请帮我算下所有的赔偿费用大概是多少呢?(包含一年后的手术费及休息几个月的费用)骨折右外踝、请帮我算下所有的赔偿费用大概是多少呢?(包含一年后的手术费及休息几个月的费用)

劳动纠纷 2019-04-16 16: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公司上班摔手骨折公司应一次性补偿员工多少钱?这个需要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级数后才可以计算您的损失。
    工伤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及其标准?
    工伤赔偿,包括因工受伤与因工死亡两个不同阶段不同情形的赔偿。工伤赔偿需要计算的项目繁杂,计算标准不一,费用支付单位承担者也不是单一的。整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2)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处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生活护理费
      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费用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7、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
      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 ;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8、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
      本人月工资:实务中一般按定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无明文规定)
      一级至四级: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条件:从评残后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前。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六级:五级:70% ;六级:60%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差额。
      条件:难以安排适当工作。如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适当工作,则发放正常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并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级至四级不享受。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五级至六级:五级XX个月、6级XX个月。
      七级至十级:七级XX个月,八级XX个月,九级XX个月,十级XX个月。
      
    10、旧伤复发待遇
      享受上述
    1、
    2、
    3、
    4、5的待遇。
      
    二、受害人死亡的情形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
      孤寡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10%)
    其他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
      其他孤寡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10%)
      以上配偶及其他亲属所得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上年度职工年工资20倍计算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只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如上述1计算方式。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上述
    1、2所述待遇。
      
    三、受害人因工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形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 。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受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标准如前述二?2方式计算。
      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二?
    1、
    2、3项目及方式计算。
      
    四、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按前述有关项目的方式计算。
      
    五、特别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各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中出现骨折的情况,具体规定如下: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工伤鉴定之后确定工伤赔偿金额。
    单位在员工入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1、要结合手术前的风险告知书,以及手术同意书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医院方的责任。
    2、在院方有责任并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要看是否影响了主要器官功能等。
    3、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鼻子是人脸部器官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损失肯定是要赔的,而且律师费一般也是支持的。
    4、如果过程中,有医生和医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那即使是正常手术风险,院方也有赔偿义务。
  •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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