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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xx企业店有一款辣椒酱被客人投诉到食药监督局了,从市里面一层层到县里,说我卖的产品,第一是三无产品,第二规格和图片不符,第三,辣椒酱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销售产品,处罚是啥咨询一下~我的xx企业店有一款辣椒酱被客人投诉到食药监督局了,说我卖的产品,辣椒酱冒用他人生产许可证销售产品

综合法律 2019-04-17 15: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三无产品”的处罚包括:1,责令改正;2,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 给你没收三无产品的处罚有法可依,罚款要看你有没有违法所得,当然,有违法所得的话,可以在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以内给你罚款,当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 要在此范围内规定处罚标准,超过的部分无效,6000元罚款要在你的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以下是对的,如果你还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额不足20000元,该处罚是超越法律的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共商部门的处罚行为违法,同时要求对内蒙地方法规进行违法审查
  • 可以按照残品次品处理,但不可以按照正品对外销售,下面是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三无”产品定性处罚问题的答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三无”产品如何定性处罚的请示》(桂工商发电[2001]5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照该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将“三无”产品,送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其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如检验机构认为不合格产品,应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在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带的资料有填写好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实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这些资料拿到质量技术监督局。资料核查后质量技术监督局会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第15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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