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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婚前买的房子首付款是我母亲给的现金给我老公的爸爸去付的首付款,名字是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每月的按揭款是我老公家付的,首付款的收据以及贷款合同和其它证件都在我老公的爸爸手里现在我老公要给我离婚,她们家现在说房子的首付款是她们家出的,我又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是我妈妈给的现金给我老公的爸爸,请问离婚我老公会分到哪些。我想问一下婚前买的房子首付款是我母亲给的现金给我老公的爸爸去付的首付款,首付款的收据以及贷款合同和其它证件都在我老公的爸爸手里现在我老公要给我离婚,请问离婚我老公会分到哪些。

离婚 2019-03-28 01: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规定,根据你的表述“在我家女方一共睡了4天 我自己就睡了2天”,这不属于“共同生活”你可以在诉讼离婚的同时,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 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购买的房子,经过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以成为婚后共同财产。
    约定要书面的,可写清楚实际出资及双方约定的房产共有份额。
    按双方约定转化的,最好再去及时办理房产增加共有人手续。如果因贷款等原因无法办理增加共有人的,双方书面约定也是有效的,不管是否公证。
    另外,该房虽为婚前所购,但并非一方全款所购,而是有贷款。
    在婚后涉及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约定,在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应增值部分要求分割、补偿,这是法定的权利。
  •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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