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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干完活之后,回到宿舍,脑溢血病发,经过抢救人未死亡,在抢救过程中公司未垫付一分钱,而且公司未购买社保,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该如何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2-16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地上突发脑出血的赔偿: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有工伤保险的按国家工伤标准赔偿并申请工伤鉴定;没有工伤保险的,参考国家工伤标准要求工作单位赔偿,造成伤残的参考国家伤残等级给于补偿,必要的时候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 工地上突发脑出血的赔偿: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地上突发脑出血的赔偿: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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