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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买保险发生工伤如何解决

工伤索赔 2023-12-17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意外后,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可以参考以下步骤进行维权索赔:
    1、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取得鉴定报告;
    2、根据工伤认定与鉴定报告,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各项费用;
    3、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伤职工可以向事故发生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裁决书的,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如劳动者收到裁决书后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到法院进行起诉。
    4、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单位没买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的,单位或者员工一方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由单位按照法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来支付相关的费用;如果单位补缴保险的,则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共同负担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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