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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伤者由120接走。住进一家二级医院。晚上进行手术,第二天伤者家属执意出院,换了一家三级医院,医院没有给开转院手续,也没有通知公安,在转院完成后通知的肇事方。换医院后,医药费高出两倍。请问这中间的医药费怎么算。车祸后,第二天伤者家属执意出院,在转院完成后通知的肇事方。请问这中间的医药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 2019-04-11 12: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执行工作任务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致人损害。
    2.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其派出的驾驶员和擅自一同外出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人追索损失的一部或全部。理由是专职驾驶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擅自把车拿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 ;非专职驾驶员虽是本单位职工且有驾照,但随车去外地并非单位派遣,驾驶车辆不是其工作职责,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不属工伤,应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对单位的损失还应负赔偿责任。
    3.一同前往的另一职工如受伤也不属工伤,理由与前同,但应由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责任人追偿。
    4.如果伤者起诉专职驾驶员,法院不应判专职驾驶员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判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单位如何向其职工追偿是单位的内部问题,一般不会在判决中明确。 你现在可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如伤者起诉,你应诉并要求追加单位参加诉讼就行了。
  • 车祸住院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根据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最好做个伤残鉴定,如果够伤残那么赔偿多的多。
  •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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