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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我从财务调岗到营业员,我这边拒绝了,然后用人到位引导我自己主动离职,最近在逼我签离职申请表,这是口头告知我的,我这边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嘛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2-20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不愿意调动岗位的,可以直接拒绝;如果用人单位依法无过错性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得到补偿,其在用人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若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由于不同意调岗而主动离职的,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调岗,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同意调岗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作为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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